3.2亿起拍!临沂一商业街区拍卖
06-03 19:01 阅读 5605
据阿里资产网站显示
临沂市越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公司资产
位于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香港路东侧
(汇海隆家具街)将被拍卖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
临沂市越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临沂市汇海隆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
临沂鲁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三公司资产的公告
临沂市越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临沂市汇海隆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临沂鲁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6月20日10时至2025年6月21日1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临沂市越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临沂市汇海隆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临沂鲁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和《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三公司资产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或者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详见临昊都评报字[2021]第16号资产评估报告)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一)资产评估情况
临沂市越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沂市汇海隆家居有限公司、临沂鲁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存货、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应收账款、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评估价为515929718.56元,具体详见临沂昊都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临昊都评报字[2021]第16号资产评估报告。
起拍价:32000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李律师,联系方式:18653935238)。
(二)资产现状
1、土地使用权证号“临经国用(2007)第040号”,坐落于经济开发区芝麻墩驻地北206国道东侧,土地面积86127.9㎡(129.19亩),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住宅用地终止时间为2077.7.17,商业用地终止时间为2047.7.17。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81905.45㎡,抵押486套(2-8#号馆,即2-8#号楼)。其中:“临房权经济区第000297247号”(6-8#号楼,即6-8#号楼)199套,建筑面积35520.8㎡,用途为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临房权经济区第000239202号”(2-5#号楼,即2-5#号楼)287套,建筑面积46384.65㎡,用途为商业用房。上述房产只办理了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地字第371301200800019号”;
2#、3#、4#、5#、6#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713012008001号”,7#、8#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713012008002号”;
2#、3#、4#、5#、6#、7#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371300200807030101”8#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371300200807030201”;
2#、3#、4#、5#、6#、7#、8#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临房预售字第2009004号”。
2、土地使用权证号“临经国用(2010)第18号”,临沂经济开发区香港路东侧,土地面积26320㎡(39.48亩),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住宅用地终止时间为2077.7.17,商业用地终止时间为2047.7.17。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1-12#馆,即11#、12#、14#楼)为32917.10㎡,上述房产均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地字第371301200800019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71301201100040(经)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71314201308270101”。
3、土地使用权证号“临经国用(2007)第038号”,坐落于经济开发区芝麻墩驻地北206国道东侧,土地面积47562.8㎡(71.34亩),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住宅用地终止时间为2077.7.17,商业用地终止时间为2047.7.17。预售许可证号为:(临)房预售证第20170127号,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1971.30㎡,抵押326套(13-17#号馆,即15-22#号楼)。其中:商业用房205套,建筑面积53584.15㎡,公寓120套,建筑面积8008.5㎡,公建用房1套,建筑面积378.65㎡【其中:15号楼34套、16号楼38套、17号楼37套、18号楼18套、19号楼124套(含公建1套)、20号楼26套、21号楼26套和22号楼23套】。上述房产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地字第371301200800019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71301201100039(经)号”;
15#、16#、17#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71314201311210301”,18#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71314201212050101”,19#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71314201212050102”,20#、21#、22#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71314201311210401”。
4、土地使用权证号“临经国用(2010)第19号”,坐落于临沂经济开发区香港路东侧,土地面积20000㎡(30亩),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住宅用地终止时间为2080.3.30,商业用地终止时间为2050.3.30。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9-10#馆,即9#、10#、13#楼)为27251.00㎡,上述房产均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地字第371301201200015(经)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71301201200013(经)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71314201411270201”。
(三)资产出租情况
1#馆、2#馆、3#馆、4#馆、5#馆、6#馆、7#馆、13#馆、9#馆、10#馆、11#馆、12#馆、14#馆、15#馆或整馆或部分已经出租,出租合同中合同到期时间不等。1#馆的出租到期时间为2025年10月19日,2#馆-15#馆的租赁为不定期租赁。
三、咨询看样
自2025年5月20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止(工作日)接受咨询及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李律师(联系方式:18653935238)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6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拍卖交易过程中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7月6日前(拍卖成交后1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海隆家居街8号馆管理人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涉及能过户的资产),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土地及房屋以现状拍卖及交付,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评估时依据审计后的账面余额确定评估值。因未能取得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的有关证据等资料,管理人不协助提供基础资料,买受人自行处理,管理人免责。
(三)临昊都评报字[2021]第16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均以现状进行交接,如果现状和资产评估报告中不一致,以现状为准,不做调整。
(四)房产暂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买受人按房屋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果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需要自行在拍卖成交后6个月内完成,超过6个月,管理人免除协助办证的义务。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七)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李律师,电话:1865393523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临沂市越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临沂市汇海隆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
临沂鲁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