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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委员能用物品交换?背后的深思远比“交易”更沉重当“一桶油换一票”“一袋米抵一回权”在某些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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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红尘
游红尘Lv.12楼主+关注
08-23 10:43 来自山东 临沂
村委委员能用物品交换?背后的深思远比“交易”更沉重

当“一桶油换一票”“一袋米抵一回权”在某些乡村选举中成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当村委委员的身份被明码标价塞进“候选礼盒”,这场看似简单的“物品交换”,实则撕开了基层治理的一道裂缝,背后藏着更值得深思的病灶。

一、短期利益对长远价值的碾压

村民为何愿意用选票换物资?或许是一袋米能解当月的炊饮之急,一桶油能省出孩子的学费。在现实的窘迫面前,“选谁更能带领村子致富”的长远考量,往往敌不过“眼前实惠落袋为安”的短视。这种选择背后,既有部分村民民主意识的淡薄,更有基层公共服务长期缺位的无奈——当村庄的发展看不到盼头,当干部的承诺屡屡落空,“换点实在的”便成了许多人的“理性选择”。可他们没意识到,用选票换来的物资,终将以集体资产流失、公共设施荒废、发展机会错失的方式加倍偿还。

二、权力变现逻辑对基层治理的侵蚀

对试图“买官”的人而言,“送物品”从来不是慈善,而是一场精准的“投资”。他们算得清楚:几桶油的成本,能通过承包集体土地、挪用扶贫资金、虚报项目经费轻松赚回。当“当选”成了权力变现的跳板,村委委员的职责便从“服务村民”异化为“收割资源”。这种逻辑一旦形成,乡村治理就会陷入恶性循环:清廉者因“舍不得送礼”落选,投机者因“敢花钱”上位,最终留下一盘散沙的村庄和满心失望的村民。

三、制度缝隙与监督乏力的隐痛

按理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贿选的界定清晰、处罚严厉,可为何“物品换选票”仍屡禁不止?一方面,基层监督往往依赖“自己人监督自己人”,村民怕得罪人不敢举报,乡镇干部怕担责不愿深查;另一方面,“物品交换”的形式越来越隐蔽——从直接送钱变成“慰问品”,从公开拉票变成“私下人情”,给取证和认定带来难度。制度的刚性在“法不责众”的惯性和“熟人社会”的人情网中被软化,才让这场“交易”有了生存空间。

四、破局之路:不能只靠“堵”,更要靠“疏”

要根治这一乱象,不能仅停留在“打击贿选”的表层。更重要的是让村民看到:选票不是“废纸”,而是决定村庄未来的“权杖”;干部不是“老板”,而是为集体谋利的“公仆”。这需要持续强化普法教育,让村民明白“卖票”也是违法;需要完善监督机制,让选举全程晒在阳光下;更需要让乡村发展有实实在在的盼头——当村庄的路修通了、产业起来了、日子越过越红火,村民自然会珍惜手中的选票,不再为一袋米、一桶油轻易“出售”未来。

“物品换委员”的荒诞,本质上是基层民主在现实土壤中遭遇的一次扭曲。唯有正视背后的利益困局、制度短板与信任危机,才能让选票回归其应有的重量,让村委委员的身份重新与“责任”“担当”挂钩——毕竟,乡村的未来,从来不该是货架上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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